萍鄉(xiāng)市環(huán)境保護局重點污染源監(jiān)控應急指揮系統(tǒng)(項目編號:ZPX2014-177)修改如下:
1、投標人必須提供生產廠家針對此項目的投標授權書原件(大屏顯示單元、多屏拼接控制器、圖像解碼器、多點控制單元);
變更為:
投標人必須提供生產廠家針對此項目的投標授權書原件(大屏顯示單元、多屏拼接控制器);
2、圖像解碼器、視音頻編碼器、多點控制單元、視頻終端(參考品牌:柯達、索尼、天地陽光)
變更為:
圖像解碼器、視音頻編碼器、多點控制單元、視頻終端(參考品牌:科達、索尼、天地陽光)
3、在滿足能與市應急辦設備實現無縫對接要求的前提下,可以使用其他品牌設備。但開標后,如中標方不采用“天地陽光”品牌,在簽訂合同時,必須作出承諾,保證使用其他品牌設備能實現與市應急辦設備無縫對接,并提供相關技術參數。
4、標書發(fā)售時間:2014年9月29日上午9點之前。
5、保證金截止時間:2014年9月29日上午9點之前。
6、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:2014年9月29日上午9點。
萍鄉(xiāng)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2014年9月17日
2014-9-17